(一)赈灾救助。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;接收、分配、调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;储运、发放救灾物资,抚慰救灾勇士。
(二)扶贫济困。组织各种社会活动,扶助弱势群体,开展扶贫救济、抚恤工作。
(三)社会福利。资助和兴办安老、慈孤、帮残、助医助学等各种社会福利机构,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。
(四)公益援助。参加和推动文化、教育、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。
(五)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,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。